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在11月25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表示,按照《意见》,到2022年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,以此可以稳定保障粮食产能在1万亿斤以上,约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80%。
万物土中生,有土斯有粮。
高标准农田建设
对粮食安全意味着什么?
如何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?
今后如何既保障耕地数量充足,
又保障质量安全?
对此,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↓↓
亟需加强顶层设计
今天的耕地就是明天的饭碗。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,许多昔日的“望天田”“斗笠田”变成了阡陌纵横的“万亩田”“吨粮田”。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,建设高标准农田,不仅能够新增粮食产能,而且能够提升农田抗灾能力。据评估,建成以后项目区的耕地质量一般提升1个至2个等级,粮食产能平均提高10%到20%,亩均粮食产量提高100公斤。在严重气象灾害年份,项目区粮食产能稳定性水平要明显高于非项目区。
余欣荣说,随着人口增长和城镇化不断发展,人多地少、耕地面积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,必须集约高效利用耕地,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。从各地实践看,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,但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、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,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还存在着底数不清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。高标准农田建设亟需加强顶层设计,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。
目前,有关部门已在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负责人邱天朝介绍,将结合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以及国土空间规划、水利建设规划等,推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,形成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。重点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,集中力量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、粮食生产功能区、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,优先支持革命老区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。
按照要求,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、省负总责、市县抓落实、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。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、办公厅主任广德福表示,要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措施,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,对任务完成、资金投入、建后管护等内容开展综合评价,实行奖优罚劣。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项目的定期调度,根据气候条件、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周期,及时分析研判建设进度,采取通报、约谈、现场督导等方式,推动年度任务完成。
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
高标准农田建设受益面广、投资大、周期长,如何解决资金难题?
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许留庆说,一方面要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。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,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要求,筹集投入更多资金,提高项目建设水平。
另一方面要鼓励引导多渠道资金投入。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筹资投劳,采取投资补助、贴息等形式,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。
自2017年起,江西省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,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。集中连片的农田、平整通畅的沟渠、现代化的设施,对该省赣州市定南县岭北镇枧下村的许多农民来说,今年的粮食生产有着不一样的体验。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,当地明确了土地平整、田间道路、农田输配电等6大项标准。如今,村里机耕道、排灌渠等一应俱全。村民反映,现在农机作业很方便,粮食单产也提高了。
据介绍,财政部已整合完善中央财政投入机制,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,支持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。2019年,中央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859亿元。其中,中央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亿元,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165亿元。今年10月,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616亿元。
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深入,建设难度日益增大。同时,由于近年来人工和材料费用的增长,建设成本不断升高,迫切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。为此,《意见》明确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。各地要通过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,合理保障财政资金的投入。同时,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,采取投资补助、以奖代补、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,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。鼓励地方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。此外,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,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。
更加重视农田质量
“耕地是最宝贵的资源,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。长期以来,耕地建设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、重用地轻养地的现象。”在此前的调研中,江苏省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秦光蔚告诉本报记者,过去,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桥涵路闸等基础设施建设,在耕地地力提升和土壤修复等方面投入较少。由于质量建设投入相对不足,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不高,需要推动各地将土地出让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落实到位。
只有健康的土壤,才能产出健康的食品。余欣荣说,农田基础设施总体薄弱状况没有根本改观,部分地区由于农业资源长期透支导致地力下降、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等问题,迫切需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更加突出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。建设高标准农田,不仅要以保障粮食产能为首要任务,确保“吃得饱”;而且要为提供优质农产品奠定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,实现“吃得好”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。
《意见》在强调数量要求的同时,也注重质量的提高。《意见》提出,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,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,实行特殊保护,防止“非农化”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。严格耕地占用审批,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,要及时补充,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不降低。探索合理耕作制度,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,加强后续培肥,防止地力下降。
记者采访发现,部分地方存在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重叠的问题。“过去,因为多个部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不同程度存在着底数不清、面积重叠的问题。如今,机构改革把原来多部门的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归并到农业农村部,彻底改变了‘五牛治田’的局面。针对此前农田建设项目重叠的问题,有关部门正进行专项清查。不仅要认真摸清数量,还要把质量摆在突出位置。相信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、科学高效地推进,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会得到比较好的解决。”余欣荣说。